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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增强各族师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要使全体师生“汉族离不开民族、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离不开”的观念,牢固团结祖国、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以及教育部门关于民族教育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义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爱党、爱袓国、爱社会主义”教育为主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继续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和墙报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要求每位教师充分利用品德课、校本课程、周会课、综合实践课和其他课程,以及利用黑板报、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手抄报等展示民族知识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向学生进行团结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发动学生都参与民族团结教育的活动中来。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4、普及教育。让学生自己搜集相关的民族团结资料,比如:图片、民族团结故事、民族音乐、影视作品、民族团结书籍、民族用品文化习俗等。

  5、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通过周一国旗下的讲话,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2)在教师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形成团结、友谊、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3)通过5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教师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4) 举办民族团结为内容的手抄报,绘画比赛。各年级先由班级组织手抄报编辑,内容要求必须是民族团结方面的。其中以诗歌、小故事、趣味知识、民族风情、民族团结为题材料等。

  (5)民族团结教育不仅要求在活动中体现,而且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因此在每学期,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备课,上好民族团结课。

  6、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其他活动,寓教于乐,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连日来,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台江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在全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取得了良好成效。

  台江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制定各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制作宣传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台江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会精神。

  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我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文艺下乡、“青春向党建功新时代——我讲脱贫攻坚好故事”主题演讲比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关爱老年人、“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文化活动以及文艺交流演出等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积极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镇社区生活,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为进一步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群众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提振群众脱贫致富精气神,激发群众战胜贫困、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在方黎湾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感恩教育专题讲座。

  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县教科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经典烛照童年 书香浸润校园”、“童心向党 传承文化 放飞梦想”等文体活动。以诵读经典、合唱《我和我的祖国》以及《春之歌》、《花开满枝头》等苗族歌曲,积极引导青少年学习中华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

  台江县民宗局联合县教科局在全县76所中小学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活动。把民族歌舞、剪纸、刺绣、苗语纳入教学内容,使学校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前沿阵地,使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歌舞、民族手工艺等民族文化项目在传承中提高,在传播中发展。

  县职校作为省级艺术特色学校,积极引进了“苗疆艺术团”、重庆纳强集团、喜悦祥银饰加工有限公司、水姑娘银饰刺绣有限公司等特色企业进校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办学,加强学校苗族文化传承和教学基地管理及建设,增强了办学活力,使民族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和发展。

  台江县委宣传部、民宗局、文广局等部门,利用县城赶集日每个月开展1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重大意义,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举办有奖知识问答等,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今年5月至6月,共开展2次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近6000余份。

  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以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以及青少年对民族团结内涵、意义的认识,唱响了民族团结主旋律和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万人签名活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健身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唱响民族大团结时代主旋律。

  二、主要工作

  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年11月、每年11月第四周、每年11月24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县局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要按照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1.今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要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方式,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利用开展宣传教育、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的机会,深入村、寺庙扎实开展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4.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在单位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联系点乡村、企业、寺庙等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5.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州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万人签名”活动。

  6.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局人事(监察)股做好典型事迹的收集、总结和上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县局人事(监察)股,由县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抓总,县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注重实效。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创建活动与群众工作全覆盖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总结推广。要及时上报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12月3日前上报县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