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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 精神,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挖整治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深入摸排犯罪线索,加强律师代理案件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为维护信息网络法治良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组织摸排核查(3月底前)。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进一步梳理摸排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一次线索“回头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线索、各级反馈的线索问题、已办结案件、整改问题等,进行一次回头看,再次梳理、排查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全系统线索大起底。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多手段并用,多措施并举,积极收集有关线索;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日常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有关线索;抓好系统内部摸排,配合相关部门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报告有关线索。各单位线索摸排核查情况于3月19日前报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各司法所。)

  (二)第二阶段:严厉打击处理(4月-8月)。按照坚决打 掉一批、强力震慑一批、从严深挖一批、强力整顿一批的要求,积极为相关部门开展深入打击整顿提供法律支撑,按要求开展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线索核查核实。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他人,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传销和“黄赌毒”,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适用法律的学习研究,增强依法打击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统筹结合,提高宣传质量效益,增强群众防范与举报意识。强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对律师代理该类案件的指导力度,抓好案件办理现场指导监督,安排专人参与庭审旁听,切实提高代理质量。强化干部职工队伍教育管理,杜绝参与利用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对参与或利用网络信息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因教育管理不严格、不到位的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抓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对各级网站、OA办公办案系统的管理维护,预防利用信息攻击导致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出现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三)第三阶段:巩固整治成果(9月-12月)。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持续组织好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日常工作常态收集有关线索,及时发现、报告,配合处置。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强化依法配合打击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组织。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立利用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等部门参加,统筹推进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思 想,加强沟通协调,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效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认真研究细化本部门(单位)工作措施,各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中央、全省、全市、全区和本单位打击利用信息网络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工作成效,适时跟进报道各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宣传质量效益,发动群众积极举 报线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双鸭山监管分局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双银保监发〔2020〕16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宝清广益村镇银行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摸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摸排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维护信息网络法治良序,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

  二、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落实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本行成立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排查牵头推动。

  三、排查情况

  (一)第三方合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排查

  1、本行目前合作的互联网企业有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19年9月份与本行签订了《MSTP数字电路专线接入业务服务合作协议》,合作内容:联通、移动公司负提供MSTP专线服务,用于综合信息化服务需要的先进、稳定和安全的数据信息传输;

  2、本行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管理,在开立银行卡账户和办理手机银行业务等,严格执行身份证联网核查,目前对公账户共计xx个,无互联网企业账户、互联网信贷客户、代理理财、代理保险等业务合作客户。

  经排查,本行不存在违规开展与互联网企业在支付服务、营销服务、资金支持、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合作以及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提供中介、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二)信息科技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排查

  (三)涉黑涉恶问卷调查线索摸排情况

  本行组织全行员工进行《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调查问卷》,覆盖面达100%,针对本行与互联网企业业务往来是否存在违规情形、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进行问询调查。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宜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市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扫黑〔2020〕2号)、《宜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的通知》(宜扫黑办〔2020〕3号),现就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开展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决策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涉信息网络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任务,作为坚决打赢全市抗“疫”阻击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抓紧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力量,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一)强化网络信息系统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网络信息系统及安全使用情况的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规范网络管理和运用,逐步建立起涵盖信息传播、内容管控、依法治理、技术支撑各方协同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1、加强办公网络系统管理

  加强网络办公设备、网络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和使用制度;规范办公网络设备、移动设备、系统使用,明确使用范围,规范使用流程,严格内容审查,落实安全职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管理

  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力度,进一步明确业务信息系统管理责任人,强化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强度,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程序。(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加强门户网站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站定期、动态安全巡查工作;严格上网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严格审查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合法性、合理性。(责任单位:局市场与信息化科)

  4、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管理

  要建立健全政务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合法性、合理性,强化网络舆情的动态监测、收集、处置和报告。(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益农信息社管理

  联合各级电信部门加强益农信息网点的管理,强化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管理培训、设施管理、发布信息审查等各项源头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益农信息社安全管理水平,严防涉黑涉恶组织盗用益农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责任单位: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中央、全省、全市、本地打击利用信息网络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工作成效,适时跟进报道各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宣传质量效益,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网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在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将网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领导小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农业农村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