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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间谍案》观后感

  观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观看后的基础上发感想。简单来说就是观赏过后的感触。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台湾间谍案》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台湾间谍案》观后感

  我们总是觉得间谍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在这个和平的年代里,我们往往会放松警惕,忽视间谍的存在,但恰恰就是因为我们的`掉以轻心,导致了间谍有机可乘。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安全需要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本期的焦点访谈,给我们讲述了三起国家机密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事件,而这三起事件都是因为人们对互联网没有足够的了解,认为互联网是绝对安全的,网络攻击这种事情离我们很远,间谍也只是在电视剧里出现了,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其次是人们没有认真对待国家机密,将国家机密当做是普通文件来对待,更有甚者将文件随意的以拍照的形式传播出去,这是典型的防范意识不足;而最后一点便是相关单位的相关教育不足,相关单位也没有对这些国家机密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明确的告知此类文件的重要性,以及泄露这些文件会导致哪些危害以及如何保护好这些机密,还有便是很多单位存在为了图方便多人共用一个邮箱以及邮箱密码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便让境外间谍情报局有了机会去窃取机密。

  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年,需要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维护网络安全,国家秘密安全,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在如今的和平时期,我们应该更加注意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要时时注意,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台湾间谍案》观后感

  “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必将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荧屏上,破获多起间谍案的警官掷下铿锵有力的话语。

  这次的《焦点访谈》讲述了数起不法分子在境外反动势力的威逼利诱下,刺探,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情节严重者甚至为国家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不可饶恕,不可忽视。

  自古以来,情报从来都是各国交锋的重点,是隐形的但最为致命的战争因素,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年代,情报不仅仅左右一场战役的胜负,在一些情况下,更有可能决定国家的存亡。二战中,美国和日本相互破译对方密码,依次发生了珍珠港海战和中途岛之战,对敌方海军力量造成毁灭性打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二战的最终走向。

  视频中,他国间谍组织投其所好,怂恿诱惑我国公民。范围从社会经验浅薄的青年人到有成熟的中年人,从无业游民到国家机关的职员,可谓无孔不入。在接近他们的目标前,他们会对目标进行“无微不至的观察,范围从生活条件到工作性质等等,”,再根据得来的信息,利用目标的弱点,打感情牌,金钱牌,甚至武力牌。法制意识淡薄的人,加上贪婪,好奇,很快堕落到卖国的行列中,为千夫所指。

  几次事件中,有一名黄某的国家机密单位的曾经的一个职员,利用曾经的工作,主动联系国外谍报组织,用国家机密换取金钱。面对记者的提问,他用一种绝望并带着自嘲的语气说出了被判了“死刑”。在采访过程,他的表现很平静,他的妻子和姐夫也因为被他偷窃了重要机密,被判入刑。我想他的平静是在经历了无数痛哭流涕的夜晚,抛下了自己的孩子,让无辜的孩子背负了卖国犯之子的枷锁后最深的绝望吧。这份枷锁比他脚上沉重的镣铐更加压迫,让他的心时时刻刻被悔恨的业火炙烤。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论语》中也有“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贪婪是人类的原罪,源于懒惰。明知其道必将受惩,却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直达东窗事发,早已无可挽回了。

  我们,一名国防生,将于不远的将来,投身国防建设,比普通人更接近国家机密,但由于国防生的培养方式,我们比部队和军队中的更少了许多保护,生活环境的开放和多元,注定我们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定为目标,另外由于年轻,我们缺少足够的社会经验和阅历,这将是对我们思想纯洁性和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的极大考验。严于律己,时时警惕,只为配的上军人的名号。

  不被社会的浮华侵蚀,不被经济的浪潮淹没。

  孤寂中燃烧似火的激情,

  在烈火中书写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为了军人的荣誉。

  《台湾间谍案》观后感

  2020年11月2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发布一周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放映的“网上碟影”这一主题节目,讲述境外三家间谍情报机关通过攻击我国近千家单位的电子邮件系统获取国家秘密信息这一事件,危害国家秘密安全及网络安全。这一事件的原因是各单位多人使用同一个邮箱,账号与密码都是公用的,且有些人为了求得一定的方便违反了国家秘密安全的相关条例将这些秘密文件在邮箱中传送与接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获取。且这些信息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牵涉的数量多,范围大,国家安全机关也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和问责处理。

  在这一事件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是相关人员违反了相关条例,且相关部门的防范能力不足导致的。我想,做一件事情一定要先遵循一定的规则,每件事都有它自己的规律和程序,如果我们不能遵从他们,第一是违反了行事的规律,存在即合理是有它一定的道理的;第二可能会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第三破坏了规则,给其他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职位越大,权力越大,意味着责任越大,义务越重,“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在其位,则谋其事,这是责任与义务的关系。问题产生在疏忽之中,我们现有的一定的规章制度是需要不断修改的,一发现漏洞就要及时修补,而不是等到它出现问题了再去修复,亡羊补牢是下下策,如果有更好、更省事、有效的的办法,为什么不选择它呢?很多时候,我们是有选择权的!特别是作为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承担起责任,尽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