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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三篇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第一文档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组织专门人员督促落实了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了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2

  为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要求:

  1、强化管控,封闭管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筑牢校园“第一道关卡”,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

  2、认真核查,测温登记。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及车辆进行身份核验、测温、登记。凡没有佩戴口罩、不配合测试体温或体温测试异常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公务活动需入校车辆或人员,须接待单位公函或提前预约报备,经登记有效证件,体温测试通过后,方可入校。

  3、加强巡查,化解风险。加大校园巡逻排查力度,对校内聚集人员予以疏散劝离,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对身份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

  4、排查隐患,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落实。

  5、调配力量,应急处置。将保卫力量向门卫、巡逻一线倾斜,配备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在入校检查时一旦发现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进行隔离、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工作。

  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3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门公布为准。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不要随地吐痰;

  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室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制度请参考《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中《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