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模板 >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课题。第一文档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吴昊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局党办、局人事股、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相关股室。

  三、职责分工

  1.局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机关党委、支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机关纪委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党办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实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特建立该制度。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纪检、宣传、综治办、党政办、民政所、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商研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承担日常工作。

  2.会商研判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研究确定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制度及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性活动,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督促评估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3.按照制度要求,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会,交流各成员部门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阶段性任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出现或发生,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协调理顺关系。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鄂经院党发﹝2016﹞15号),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决定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卫处、工会、团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后勤党委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召开,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研究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任务;

  3.反馈每月舆情报告,分析研判舆情,通报有关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工作预案,妥善处理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4.协调解决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

  6.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党委宣传部做好会议协调工作,充分准备好会商议题和会议材料,提高会商效率,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商纪要,根据会商结果撰写我校每月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安排发言的人员需提前准备材料,必要时准备汇报课件。

  3.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