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结尾 >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下是第一文档网分享的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排查梳理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和治安乱点案件线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教育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及教育“三乱”治理,助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专项治理从春季开学开始。主要任务是把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规范,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得到明显提升,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各校(园)要按照县局印发的《泾阳县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泾政教发〔2018〕151号)及《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泾政教发〔2019〕11号)精神,结合实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下组,明确工作职责(悬挂上墙)。并按照以下内容建立台账资料: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汇编;县局印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资料;落实县局文件精神的过程资料;校领导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纪要;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涉及扫黑除恶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本单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进展和成效;校(园)长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情况;本单位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汇总、报送情况。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各校(园)要按照县局印发的《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泾政教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传、再发动。要做到校校见横幅、设举报箱和宣传栏,人人有宣传单,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详见附件2)。通过集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律,消除他们思想上的疑虑并主动提供相关线索,全面提高师生、家长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力争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的良好效应。

  3.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校(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整治周边环境乱点。严厉打击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彻底铲除隐藏在校园及周边的黑恶势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加强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各校(园)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在开学初,全面开展“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深入排查到位,核实化解到位。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防体罚、虐待、性骚乱等侵害学生的行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5.加强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各校(园)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相结合,清醒认识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开展。要防止教育“三乱”问题反弹,弘扬新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坚决纠正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聚焦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激发教职工积极性,最大程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专项治理的5项具体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于3月5日前报局安稳股。要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在责任落实上再夯实、在宣传教育上再发动、在线索摸排上再深挖、在专项治理上再深化、在工作落实上再发力,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加大线索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完善台账管理,做到有痕迹、有内容、有措施、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治效果。各校(园)要结合教育系统的行业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要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支持、协作、联防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注重收集,强化信息报送。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2日前书面向局安稳股报送教育系统专项治理线索摸排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送,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时效性。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一起来抓紧抓好,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目标,全面做好教育系统行业乱象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不断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整治本部门本行业乱点乱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安全和扰乱校园正常秩序以及全社会关注的校园周边继续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扫黑办2020年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让广大师生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6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的培训机构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执法局进行打击,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虚假宣传,协调市场监管局按照广告法进行处罚,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公开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校园外边隔墙送外卖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底,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明确外卖食品的安全性无法掌握,一旦发生外卖食品引发的食品卫生问题,责任很难理清。二是联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在校园门口对隔墙送外卖和流动小摊贩现象进行打击。三是提升校内食堂管理水平,从严格食材卫生,到丰富食堂菜品,再到不断推出风味窗口,以个性化服务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在校内食堂正常就餐。

  (三)教师“三乱”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强教师对《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职教的能力,自觉抵制“三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校内公示项目,明确收费的金额,教师不得搭车乱收费。全面落实学校责任,逐级签订教师“三乱”责任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三乱现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校园欺凌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校园欺凌宣传力度。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征文比赛、演讲会、法制微电影系列漫画、短剧、故事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及校园网络广泛宣传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要充分的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园给师生讲法制课,以案说法,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有效地学生反映校园欺凌行为的投诉渠道,要专人负责,要把投诉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在校园醒目处张贴,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家喻户晓。

  (五)校门口交通安全乱停乱放乱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乱象整治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和文明学校评比的一项指标,防止交通秩序乱象丛生的局面。二是加强管理力度。在校园门口一定区域内放置醒目的禁停标志牌禁止停车。在学校周边划出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孩子的家长临时停车,并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提示牌。在上学放学高峰期,派民警或学校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三是加强学校教育。教育学生根据年龄特点上下学尽可能步行或骑自行车。定期召开家长会,签定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严禁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学校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集中整治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学校行业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稳步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多种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橱窗、各类竞赛、家长群广泛开展校园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宣传,牢牢把握舆情主动权,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的好习惯。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校园行业乱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工作敷衍、虚假整治、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根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站位、问题导向,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盯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形势、新领域、新动向,分析教育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现状、成因、危害,加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领域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加强教育系统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秩序。配合县政法机关加大对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贷”的宣传,建立健全治理非法“校园贷”长效机制,加大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扰乱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逐一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要逐个进行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防范学生被黑恶势力拉通利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要做到重点监控,确保校园安全做到常态化监管。

  三、实施步骤

  自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0年4月)。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对影响到校园周边环境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大摸排,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领域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20年5月至8月)。重点做好深挖彻查,要深挖违法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甚至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包庇的发现后要予以上报。对监管不力、整而不改、改而不清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年9月至12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线索摸排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三)强化总结汇报。县教育局专项办将不定期听取各学区、县直学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将阶段工作成效及时报局专项办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