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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汇报

  五一、端午临近,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做好早提醒、早预防工作,为五一、端午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良好氛围。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汇报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督查方法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6月30日前,请各市纪委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将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统计表,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级机关、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督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国资委纪委。

  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汇报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公司“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干部职工遵章守纪,节日风清气正。旅投公司党组于2018年4月28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总经理杨鸿飞同志主持,党组书记、董事长谭志平同志传达《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并对公司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继续紧盯“五一”“端午”时间节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以上率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明纪律规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一是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四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五是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六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八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九是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违反值班工作纪律;十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结合公司工作会议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日志和交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

  二是做好舆情监督,加强信息沟通,将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共享化,确保问题化解到位。

  三是豆盈勋负责向酒店管理公司和磨盘山樱花庄园公司提出节日期间工作纪律要求,要求企业对节日期间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作部署。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中无安全事故、无宾客投诉,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严守节日纪律,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做到谨言慎行、守住底线,营造崇尚节俭的节日氛围。

  会议最后强调:一是职工节日期间出玉溪市游玩要向综合管理部报备,注意交通及个人安全。二是4月28日下班前,公司公车进行封停,钥匙统一交综合管理部保管。

  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汇报

  各党总支:

  2017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我校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要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高校师德规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高校师德“红七条”等。各党总支、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自我约束

  “五一”、端午期间,各党总支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粽子、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严格规范慰问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违规停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外出、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狠抓党纪、政纪、师德要求的落实,切实强化纪律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在“两节”期间开展自查工作,坚决维护和执行上级组织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员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打招呼、作提醒,及时进行教育、处理和报告。各党总支纪检委员、校特邀监察员要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检查监督,及时填写《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表》。学校纪委、监察处将深入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各党总支要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写《作风建设专项检查自查表》,于2017年6月2日(周五)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