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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三篇

  市委组织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三个及时跟进,认真贯彻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精神,扎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梳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通过源头管控、摸排踏查、疏堵结合等方式,多措并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管理工作。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乡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乡按照中共芦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全体73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全乡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

  一是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727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24个党支部,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

  二是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流动党员信息表》填报工作。

  三是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乡党委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自查工作。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工作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按组织要求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无“口袋”党员等现象,截至目前为止,我乡共对11名党员进行了关系转接;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从未发生少交或不交党费的不良现象,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的组织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乡机关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党员职工监督。

  通过自查,我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台账,夯实了组织基础,很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乡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排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

  为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我局成立了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局机关、局属单位各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排查

  局党总支将此项工作与当前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做到不漏一个党支部,不漏一名共产党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支部认真核实本支部所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重点对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存在假党员等,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进行排查,查是否规范完整的填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按要求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编号管理并存档等,确保了信息真实、准确。经排查,20xx年县城管局转出党员3人,xx4年转入党员3人。现党总支共有党员34人(机关支部9人,环卫所支部8人,城管大队支部17人),无假党员也没有流动党员,每位转入转出的党员也都按照要求填写了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三、梳理分析与管理

  各支部及时核实党员基本信息,与本人档案、户籍、学籍等有关资料进行比对、印证,确保准确无误后,建立健全本支部党员台账,台账与现有党内统计数据相一致,没有出现重登、漏登现象。同时,各支部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齐全,特别是预备党员档案都归类另外存放。目前,县城管局共有预备党员2名。

  乡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电明字【xx】22号)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毕业生及调离学校的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同时,对转入我校的教师、学生党员严格加强管理。xx年,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87名,其中毕业生党员285名,教师党员2名;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11名。xx年,到目前为止,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65名,全部为毕业生党员;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6名。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坚持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不”原则,即办理组织关系时非党员本人或父母及其近亲属的不予办理,无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有介绍信而无党员档案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办理,党员档案不规范或入党材料严重缺失、违反党员发展程序、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确保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对工作单位未落实或者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按照方便参加组织活动和教育管理的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支部。

  二、健全信息,规范办理。

  狠抓毕业生党员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管理规范。一是严格审核档案。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认真询问党员基本情况基础上,结合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党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二是建立信息台账。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姓名、转正情况、档案去向、联系电话等造册登记,方便日常管理。尤其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重点进行登记备案,督促、提醒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后,按时申请转正。三是及时反馈结果。在审查过程中,对入党材料严重缺失或不规范的,详细说明,限定时间,及时完善,并及时反馈给党员原党组织。同时,要求所有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党组织。

  三、创新方式,强化服务。

  开展温馨提示及相关服务工作。对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口头提醒其做好相关注意事项,毕业生毕业离校前系书面通知各党支部按照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及时填写好相关信息材料,外出的毕业生党员,也一一通过电话、 QQ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随后,组织人事处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规范填写好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保证及时送到毕业生党员手头。

  四、健全机制,常态推进。

  为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了三项保障制度。一是跟踪回访制度。每年适时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防止出现“口袋党员”。二是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加强与各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中出现疏忽大意、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进行批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