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思想汇报 > 大学生思想汇报 >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手续|青岛市失业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手续|青岛市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是 分享的青岛市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青岛市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青岛失业人员创业一次补贴5000元

  小额贷款额度提高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提高了,个人负担的保险还由财政埋单……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政策调整前,全市每年享受政策约5.4万人;政策调整后,青岛每年约有10万名城乡劳动者享受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扶持。

  失业人员创业扶持5000元

  创业资金扶持政策方面,将原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摊位租赁补贴政策进行整合,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区市财政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小额贷款最高能贷45万

  小额贷款今年提高了担保贷款额度,将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企业的,申请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除国家限制行业企业外,由市、区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提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全市有15854人享受此项政策待遇。协保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0元,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8元,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全市有7184人享受此项政策待遇。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区市财政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另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将免费介绍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纳入职业介绍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300元。

  没就业毕业生拿补贴学技能

  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按照培训后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对本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和鉴定费标准给予补贴。

  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以及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于开发我市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名牌骨干专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专业和建设实训基地的职业培训机构,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投资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每个专业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扶持。

  市民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查询相关政策细节,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赵黎)

  失业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业可领5千元补贴

  信报讯 7月17日下午,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何先平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就“就业和创业服务”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有网友表示,“听说青岛市现在对失业人员有一项优惠政策,可凭失业证领创业金5000元。这个消息是准确的吗?”对此,何先平表示,根据本市创业扶持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可申请5000元创业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申请创业扶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创办企业的到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另外,何先平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区市创业补贴,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记者 郝春梅)

  青岛失业人员创业可享受补贴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青岛市失业人员创业、自谋职业,经营场所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租金补贴。这是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出台的青岛促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就业的新举措。

  据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新政策针对性很强,是专为失业人员“量身定做”的;同时,补贴标准也比较高,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新政策规定

  ,凡市内四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45”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和失业现役军人配偶等(不含享受自谋职业一次性扶持金的失业人员),在各类集贸、商贸、农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经营活动,且签订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按年拨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吸纳失业人员创业,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范开进) 15日,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日照市人社局、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照市东港区鑫日五金店步秀芹、日照经济开发区宏祥家政服务中心左贾凌两人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补贴1000元。

  据介绍,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为2006年1月1日起,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从事创业活动人员成功创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申请时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申请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实现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吸纳就业3人及3人以上的补贴2000元,3人以下的补贴1000元。以上两种补贴每个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创业成功人员可向创业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创业人员创业所在地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