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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分析

  出口退税是一国政府为了本国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将出口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给出口商,使得出口商品以含部分或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所实施的一项政策。实施出口退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允许的促进出口措施。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拟定的《补贴和反补贴守则》规定,只要不超过出口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所征收的间接税部分的退税不属于出口补贴。出口退税政策的初衷是鼓励出口,客观上避免了国际双重征税,体现了国家税收主权独立,税收的公平与效率以及税收的国民待遇等原则。

  一、出口退税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税收主权独立原则

  从税收的法理进行分析,间接税属于转嫁税,虽是对生产和流通企业征收,但实际上是由最终消费者负担。根据间接税的属地主义原则,各国消费者只负担本国的纳税义务。由于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而在国外消费,因此应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所缴纳的间接税退还;同时,出口国将货物出口以后,根据领域权原则,进口国为保护本国的工农业生产,增加财政收入,还要依照本国的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收间接税。这样既不歧视为内销的生产,也不歧视为外销的生产,既不歧视国内贸易,也不歧视国际贸易,符合国家的税收主权独立原则。

  (二)出口退税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从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来说,不同国家的货物要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就必然要求在税收负担上享有同等待遇。但是,由于各国的税制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较大,而且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根据属地原则征收流转税使得进口货物与内销货物承担相同比率的流转税,为了避免双重课税,就必须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所以说,只有对出口货物退、免税,才能使本国的出口货物具有竞争力。因此,按照以上逻辑应该存在出口退税与出口额的正相关关系,出口额又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出口退税与GDP存在相关关系。

  (三)出口退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从进出口的对应关系来讲,出口退税表面上使国家财政少收了出口货物的间接税,实际上由此可降低出口商品成本,提高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创汇。出口创汇是为了支付进口用汇,进口用汇多了,就有可能多进口商品,进而增加进口关税的收入,上述一增一减,两者相抵后,国家财政收入并不一定会减少。因此,检验出口退税对税收收入和进口货物所征间接税的影响,可以推论得知出口退税对财政收入有正的影响,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

  二、出口退税税收效应的检验

  目前,有很多学者指出,由于出口退税需要从国家财政中支付,减少财政收入,对GDP的影响只有短期效应,认为应该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因此,检验出口退税是否对整个社会福利带来正的效应是判断该政策是否适当的标准,本文将出口退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称为税收效应。对此,本文通过对1991-2003年税收、进出口贸易和财政收支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分别检验出口退税与GDP、出口退税与流转税收入的关系。

  我国自1985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多次发生重大变化。1988年明确“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1994年税制改革,颁布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重申了对出口商品实行整体税负为零政策;1995年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14%,从1996年开始实施;1996年下调为3%、6%、9%,自1997年开始实施;1998―1999年间,为鼓励出口,分别提高到5%、13%、15%、17%等四个档次,2003年又增加一个档次,将出口退税率档次增加到5个。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表现为退税率在1996年开始的下调,1998~1999年间的提高,以及2000年后期的下调。因此,1996年这一政策的转折时期可能会影响到回归方程的系数,对此,本文将出口退税对GDP的影响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85~1996年,第二个阶段为1997-2003年。

  (一)出口退税对GDP的影响

  笔者根据上文理论分析的第二点推论,即出口退税与GDP存在相关关系构建模型一。

  模型一:GDPt=a+b×INVt+c×DBt+εt

  其中:INV为总投资,本文采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替代;DB为出口退税额。样本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和《中国财政统计年鉴》(2004年)。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将样本划分为1991-1996年、1997-2003年两个阶段。

  从表的结果可以看出,模型一设置的自变量(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退税)对GDP回归程度高,两者均达到95%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系数显著为正(T值的概率均小于5%),说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每增加1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会增加1.86亿元(1991-1996年)和1.34亿元(1997-2003年)的GDP;出口退税税收效应在1991―1996年显著为正,表现为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每增加1亿元的出口退税,会增加26.74亿的GDP,说明出口退税对GDP的贡献明显;而在1997-2003年,出口退税税收效应的系数不显著。

  (二)出口退税与流转税收入的关系

  笔者根据上文理论分析的第三点推论,即出口退税和财政收入的相关关系构建模型二。

  模型:TAXt=a+b×DBt+εt。

  其中:TAX为财政收入中的流转税收入,本文采用财政收入中的增值税收入替代;DB为出口退税额,本文采用财政支出中有关出口退税的数据,包括出口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因为征收消费税的商品一定会被课征增值税,因此回归方程因变量和自变量所用数据存在的口径差异不影响回归结果的整体合理性。变量的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和《中国财政统计年鉴》(2004年)。

  从表的结果可以看出,模型二设置的自变量(出口退税)对财政税收收入回归程度较高,达到81%。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显著为正,表现为每增加1亿元的退税,会增加3.86亿元的增值税税收收入,而且截距不显著。

  三、税收效应检验结果的启示

  (一)出口退税有利于扩大出口,拉动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

  出口退税对GDP的贡献主要来自于出口扩大带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产品产值的增加。出口退税虽然一方面需要财政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外汇储备充足,进口货物的增加带来财政税收收入的增加,一增一减,使得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为正效应,即出口退税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效应为正,验证了上文的理论分析。

  (二)出口退税政策应当保持稳定性,避免政策波动造成的税收效应的减损

  我国从1994年开始税收体制改革,出口退税政策从1995年至2004年经历了5次较大的变化,出口退税率波动较大,出口退税的财政支持不足导致退税欠款情况较为严重,使得出口退税政策刺激出口的作用下降。由模型一中1997―2003年的数据检验结果可以看到这种情况的存在。

  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分析

  摘要: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种调节出口量的方法,已经被我国连续广泛的使用,因此对其经济效应的研究变的非常重要并使其成为近年来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相关文献中的研究方法和观点进行梳理,有助于为进一步研究出口退税政策提供新的启示。

  关键词:出口退税总量分析结构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一国政府或地区对其出口到国际市场上的商品免征、退还其国内流转税(主要指商品生产、流转过程中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确保其本国或地区的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竞争,使得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具有平等竞争力。这也是我们一般认为的退税,即外贸企业所享受的一种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被WTO允许的政策工具,为许多国家所使用。出口退税调整对出口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财政、经济、价格和对外贸易的基本政策。退税率的大小,通过影响对外贸易,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对于出口退税政策效应的分析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

  一、出口退税经济效应总量分析

  国内外学者在进行出口退税经济效应总量分析时,基本都认同上调出口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总量。但是研究思路和视角上有所区别。林龙辉等(2010)利用图形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经济效应进行一个直观的比较静态分析,由于出口退税使企业出口利润增加,从而导致出口供给的增加,对于出口国而言出口退税政策具有正的贸易效应,同时还得出出口退税政策对进口国同类产品具有负的产出效应。汤贡亮(2002)通过国民经济的相机抉择的发生机制,得出:从总量上看,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可以扩大海外净需求,并通过乘数效应,带动GDP的增长,GDP的增长又会提高政府财政收入,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又可对出口退税提供有力支持。李悦(2010)却指出虽然出口退税对我国经济和外贸出口有一定促进作用。然而这种政策调整所取得的效果只是暂时的,在经济实践中,我国试图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率以获得长期经济利益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以往的文献均着力于对价格因素以及相应的价格竞争力和贸易盈利性的分析,陈平等(2003)引入有效汇率还被用来衡量一国汇率和商业政策(关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优惠、出口退税、复汇率等政策)对进出口盈利性的效应。在实际有效汇率的分析框架下,出口退税是通过商业政策来影响出口盈利性的,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在名义汇率和出口换汇成本不变情况下,起着与人民币贬值同样的出口鼓励效应。

  近年来,国内外少数学者主要采用计量方法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经济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但是所得到结论却存在不小的差异。Chen等(2006)考察了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的影响,认为出口退税可以增加本国出口企业的产出和利润,但是会减少国外竞争企业的产出与利润;并利用1985-2002年中国的有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与中国的出口总量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张伦俊等(2005)通过对出口、退税、经济增长的协积回归,得出退税增长1个单位,则出口增量约4.4个单位。万莹(2007)利用1985-2003年的统计数据对中国出口退税与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出口退税对中国出口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3。陈文锦(2010)截取1994―2008年的有关数据直接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出口退税额每增加1亿元,则出口额会增加17.957元;4294.801表示即使出口退税额为0的情况下,出口额为4294.801亿元。由此可得出结论,退税率调整对出口额构成直接的影响。

  二、出口退税经济效应结构分析

  不仅出口退税和外贸出口同方向变动,出口退税还有利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提高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对贸易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贸易地区经济结构、贸易主体结构等方面。本文只对出口商品结构部门进行文献综述。

  出口商品结构是指一国对外贸易中,各出口商品在贸易总体中的地位、性质以及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樊琦(2009)从微观层面,利用消费者效用函数,生产者利润函数进行分析得出:如果产品间差异程度越小,退税政策效应就越明显。一般情况下初级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对手之间产品差异程度较小;随着产品加工程度加深、技术含量提高,竞争产品间差异程度增大,从而得出出口退税对于初级产品的促进作用应比高技术产品明显。并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考察了2001年1月至2008年8月不同技术程度行业,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商品结构影响的实际效应。对其微观分析进行了验证。谢丽芬等(2005)通过分析2004年新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得出了此次调整可以产生促进出口产品结构升级的正效应,但是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效应,比如说贸易摩擦等。王帅(2010)通过构建模型的方法,选取纺织品和钢材进行分析,得出出口退税对对出口商品结构具有一定的优化作用,但由于非价格因素的存在使得起作用非常有限。游国和(2010)选取机械及运输设备、服装、农产品三类有代表性样品为样本,分析1994-2004年这三类产品未退税率与出口增长的关系。可未见退税率的差异对出口产品结构的影响。

  三、关于出口退税调整的对策与建议

  (一)出口企业应对出口退税的策略

  柳晓秋(2010)从出口企业层面探讨应对出口退税的对策,文章指出为适应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企业必须加大改革步伐,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以提高出口效益。除此之外,夏丽萍(2008)企业应调整销售区域,寻找新的目标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采取内外销结合的办法,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内销产品比重,同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避免出口退税调整和国外贸易壁垒的影响,不断拓宽发展空间。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完善

  王晓雷(2008)提出经过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影响进行测算或进一步下调“两高一低”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可以适当上调高基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比较优势明显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实行更显著的差别出口退税政策,既保证出口规模的增长,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吴卓(2010)提出实行出口产品“免税采购制”即每年年初该类出口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出口实绩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本年度的出口免税额度。批准后该企业在年度内以及批准额度范围内可以自主办理免税购进货物。

  (三)出口退税政策不宜作为调节出口的政策

  有的学者则不赞成以出口退税对出口进行过多的干预。李石凯(2008)指出出口退税政策属于间接调控措施,它的作用并不是直接的,不应该给出口退税政策过大的负担,也不应该对它的效果寄予过大的期望。要解决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还有许多措施比调整出口退税率更加重要。比如贸易摩擦问题,我们应该更多地通过双边的或多边的国际协调加以解决,而不是在出口退税政策上做文章。徐奇渊(2009)提出:一是出口退税政策,属于国家干预,并且在事实上将其作为调节或促进对外贸易的一种政策工具。这种政策取向改变了出口退税作为中性政策而诞生的初衷,扭曲了国内、外两个市场的资源配置。闻媛(2008)从维护企业间竞争的公平和加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两方面保证出口彻底退税,这种中性的税收政策实际上也是反对国家把出口退税当成促进出口的政策工具。

  四、评述与启示

  通过以上综述看出在对出口退税经济效应进行总量分析的各种文献中,有很多是利用出口退税总额与出口贸易总额进行回归分析,对于这种做法,并不太严谨。准确的说不能表达出出口退税率的变化对出口总额的变化,因为即使出口退税率不变,出口额由于别的原因比如国际需求变大等原因而增加出口退税率也会增加。对出口退税的结构效应分析方法还是比较全面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多全面深入的学术探讨能为该政策的制定依据和具体实施提供新的思路,促进出口退税政策消除消极作用、发挥积极作用,保持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出口退税的税收效应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分析

  [摘要]出口退税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旨在鼓励本国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公平竞争的税收措施。我国自1985年开始恢复实行出口退税制度以来,至今已有30来年的发展历史,期间经历了多次的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并在改革和调整中不断发展完善。该制度在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及产业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系统分析了出口退税的作用机制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机理,从出口贸易增长、出口贸易方式、出口商品结构及其短板效应等几个维度阐析了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效应。

  [关键词]出口退税;政策变革;贸易方式;效应分析

  出口退税在一国政府应对国际贸易的大幅波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已成为各国一项贸易调控政策。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不同,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集中体现在出口贸易规模、出口贸易方式和出口商品结构等几个方面。

  一、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出口增长的影响分析

  我国近年来从出口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并且因此带动了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对于出口退税额、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很多学者对此已做定量分析。为验证出口退税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在1994—2019年各类贸易数据的基础上,对出口退税率与出口贸易增长率相关性以及出口退税额与出口贸易总额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一)出口退税率与出口贸易增长率相关性分析。出口退税率经过多次调整,中国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是从2018年11月1日起,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出口退税率为15%,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①从整体上看,出口退税率全部上调。从出口贸易增长率看,在出口退税率上调后,2018年11月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达到了1.26亿元,同比增长8.2%;2018年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达到了16.42亿元,同比增长7.1%;2019年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达到了17.23亿元,同比增长5.0%。②这说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对出口贸易额的增长有促进作用,是影响出口贸易增长率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为保持外贸稳定,政府采取分批上调出口退税率的措施来促进外贸出口的增长,保护我国的外贸出口。2020年受疫情影响,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外贸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外贸大省广东430.32亿元出口商品受益,增强了出口商的信心。(二)出口退税总额与出口贸易总额的相关性分析。在我国出口退税发展过程中,从总体上看,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在促进出口增长方面发挥了正效应,促进了中国外贸的发展,我国的外贸出口额逐年增长。但是,如果单纯从出口退税率变动来分析该政策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不能全面反映两者之间相关情况,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显得有点片面,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出口退税总额与出口贸易总额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我国1994-2019年出口贸易总额的增长趋势与出口退税总额的增长趋势大体保持一致,但二者增长速度又不尽相同。从总量上看,出口退税额从1994年的450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810.4亿元,再到2019年突破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③1994-2000年期间出口退税额增长不足1倍,而2001-2019年期间增长了接近20倍。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在大多数年份,我国出口退税总额的增幅基本都高于同期出口贸易总额的增长,但是也有少数年份情况特殊。例如1996年出口退税额增长率为50.4%,高于出口贸易额增幅49.4个百分点。1997年出口退税额负增长,但同期出口贸易额增长了20.55%,两者幅度之差达到了68.19%。2004年实行新税制,出口退税额增长低于出口额增幅27.63%,2010年出口退税额增长低于出口额增幅17.51%,其它年份出口退税额增幅均高于出口增长的幅度。这表明出口退税虽然是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但仅仅是影响因素之一,并不是唯一因素。那么,出口退税影响出口贸易的程度如何呢? 根据樊艺璇(2018)从选取的1986年至2015年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中可知,出口退税的增加会对出口产生政策激励作用,即出口退税额增长1%时,出口贸易总额会增长0.34% ,两者存在同向变动的关系[2]。

  二、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出口贸易方式的影响分析

  我国出口贸易方式主要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又包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和来料加工贸易出口)为主,因此重点从这两种贸易方式的出口额进行分析。(一)出口退税政策与出口贸易方式的相关性分析。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统计,我国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会影响到我国贸易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或下降一般情况下伴随着以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的出口额的增长或下降,每一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对一般贸易出口的增长起到促进或阻碍的作用,进而影响到不同贸易方式出口额在我国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是否进行国内采购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很大。根据我国现行的对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不同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原对料的采购渠道,进而对进料加工出口的生产企业的国内采购比率产生影响。从历年出口数据看,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来料加工出口贸易的影响大,对进料加工出口贸易影响较小。因此,当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时,局部上会出现贸易方式发生新的变化情况。我们以2004年出现的“境外一日游”贸易现象为例来说明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贸易方式变化的影响。④2004年我国对出口退税进行结构性调整,将出口退税率从17%下调到13%,出口退税率的降低直接影响到原先采购零部件后再组装出口的企业的出口税收成本及出口企业的利润。组装出口企业为了消除退税率下降的影响,利用自身优势,将这部分税收成本转嫁给上游原料供应企业,要求上游供应商先将零部件报关出口。紧接着,组装出口企业就可以申请以免关税、增值税的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零部件,从而完成税收的转嫁。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7—2019年间,一般贸易的出口额持续保持着增长。在“逆全球化”浪潮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负面影响下,一般贸易出口额仍保持着正增长,2019年加工贸易出口负增长,和2018年调整出口退税率有关,来料加工出口额波动受出口退税率的影响比进料加工大。2004年出口退税率经历了重大调整,2004年我国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出口增长率基本都保持了较为高速的增长,增长率分别为33.8%和35.6%。而在加工贸易中,2004年进料加工贸易的增长率为38.4%,比来料加工贸易多将近13个百分点,2005年和2006年的增长率情况也基本一致,加工贸易进料加工的增长率比来料加工贸易的增长率高,可见出口退税政策对进料加工的方式影响作用明显。(二)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分析 。   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口退税致策的不断调整,针对不同的商品实行不同的出口退税率,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看,初级产品出口占比逐年下降,从1994年的16.3%下降至2019年的5.3%;工业制成品出口占比逐年上升,从1994年的83.7%上升至2019年的94.5%,提高了10.8%。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机电产品出口额在全国总出口额中占比高达68.6%,远远高于1994的26.4%;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在全国总出口额中占比为24.6%,比1994提高了19.4%。工业制成品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家具体激励政策的引导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中国历次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及制度变革显示,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带有明显产业政策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作用主要表现在国家制定差别化的政策措施,一方面降低或减少出口退税额限制或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消耗型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另一方面提高出口退税率或增加出口退税额鼓励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从我国出口退税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总体上来说,出口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以及整体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对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出口退税政策的短板效应分析

  (一)出口退税政策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够。在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中,最明显的特点就是频繁、波动。出口退税政策的频繁变动,减弱了出口企业对出口的稳定预期。由于产品生产的周期性,企业对政策变更的行为反应因政策实施的时间长短而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出口退税政策过于频繁的调整,不利于出口经营环境的稳定,同时也会因其较低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而影响企业经营策略的调整。

      (二)出口退税效率不高。目前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具体的出口退税管理业务流程以及管理程序尚不统一,在实践中影响了工作效率。一方面,出口退税管理机制存在征税、退税脱节现象,出口商品的征税地和退税地地域分离;另一方面,出口退税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出口退税制度的全面落实需要不同部门和机构相互协作,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协调有序的外部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和管理机构之间缺乏系统的沟通和协调,从而使整体出口退税效率不高。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贸易方式实行不同的退税税率,因此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贸易方式在出口环节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不同。不同贸易方式,不同类型企业适用不同的出口退税标准。由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引起的贸易方式之间的税负不平衡,加工贸易企业可能会减少国产料件的使用,“境外一日游”现象可能会增加。因此,应加快调整不同贸易方式下出口退税政策不公平的状况,建立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结论

  随着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运行模式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调整完善现有的出口退税机制,使出口退税政策具有政策连贯性和稳定性、促进出口结构的优化、效率提升,实现退税主体的公平待遇。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被WTO所认可的政策,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用,成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在我国经济连年保持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出口退税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通过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出口退税与出口贸易额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性,出口退税率的高低对外贸出口额的升降具有影响作用。分析表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与出口贸易额大致同方向变动,从总量上看,出口退税对出口总额的影响是显著的。第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主要影响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分析表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影响较大,而对来料加工出口总体规模影响较小。第三,出口退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实践证明,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起到了促进作用。从总体上来说,出口退税政策促进了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第四,分析表明,出口退税作为我国扩大外贸出口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和国际上认可的通行做法,理应具有连贯性和稳定性,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度”。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速增效。